重大新闻!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1 22:31:49 146 0条评论

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深圳讯(记者 )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

2008年6月27日,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此后,蔡佳玲杳无音讯,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

15年间,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他们走遍全国各地,张贴寻人启事,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

3月20日,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这一天,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

然而,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案件启示

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

  •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
  •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
  •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
  •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

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

  •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
  •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 “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

ST爱康被立案调查 股民维权或迎曙光

ST爱康(002610) 陷入财务困境,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股票面临退市风险。近日,证监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注入了新的希望。

维权时间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ST爱康股民可在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 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股票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维权索赔。

维权条件:

  1. 在法定期限内买入并持有ST爱康股票;
  2. 能提供完整的股票交易凭证;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维权流程:

  1. 股民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证券账户对账单、交易记录、身份证明等;
  2. 选择一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3. 律师会指引股民完成后续的维权程序,包括参加听证、诉讼等。

维权金额计算:

ST爱康股民的损失金额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损失金额 = (买入价 - 卖出价) * 股票数量 + 应收股息

其中,买入价以投资人实际买入股票的价格为准,卖出价以投资人实际卖出股票的价格为准,应收股息以投资人持有股票期间所应收取的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股民应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以下为此次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

  • 2024年6月12日, ST爱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 2024年6月13日, 多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维权公告,表示将代理ST爱康股民依法维权。

维权分析:

ST爱康被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股民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维权过程可能较长,需要投资者耐心等待。

投资者应理性维权,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甄别虚假信息,选择正规的维权渠道。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1 22:31:4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日间新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